眾所周知,刑事案件的辯護,保證的是當事人的生命和自在。生命與自在,是金錢買不到的。刑事義務是法律義務里面的最高級,關于每一個案件的參與者而言,義務都十分嚴重,刑事案件對辦案人員的心理素質和專業水準請求更高。
刑事案件的參與主體多于民商案件,除法官、律師之外,還有公訴人和偵查人員,有些案件還有受害人一方。各類關系撲朔迷離,一個高超的辦案人員,應當在靈敏的處置這些關系,做到熟能生巧。這增加了刑事案件的技術含量。
刑事案件更需求專業學問。例如在辦理證券、計算機等高科技立功案件中,辦案人員不只要可以純熟的運用刑事法律學問和經歷,還需求具備某一范疇的專業學問。關于本人不熟習的專業范疇,刑事案件的辦案人員需求在很短的時間去理解、控制、吃透。這對辦案人員的學習才能提出了很高的請求。